2017-05-29 16:19:36 浏览:403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受理二○○七年度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报奖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
奖励范围包括发明类成果;技术进步类成果;工程化和新技术推广类成果;软科学和标准类成果。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汽车类项目不在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
推荐材料包括:《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或评估报告、专利证书;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有财务公章的证明);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科技成果研究报告。科技成果研究报告一式三份,推荐书及其他附件一式五份,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其中一套完整材料须是原件),装订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勿另附加封面。
推荐单位在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同时,须按附件要求录入计算机软盘一张。同时交一张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彩色照片,尺寸:10×14cm,清晰度300,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项目名称。附件中“项目简介”一栏的内容用于网上、公告公开宣传,保密责任自负,字数控制在800~1000个汉字以内。
推荐材料和软盘及项目的彩色照片同时报送到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机械工业科研院所、勘察设计院、大专院校可以直接推荐;个人项目,需有五名(其中三名应为非本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直接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
每个推荐项目需交评审费300元人民币。收款单位: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开户行:北京工商行百万庄支行 账号:0200001409014473834
报送地点: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邮编:100037)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电话:010—68326820 传真:010—68351309
推荐时间:推荐截止时间为二○○七年三月底。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推荐书格式、填写说明已在以下网站公布,推荐单位可到网上查询和下载。中国机经网网址:http://www.mei.net.cn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网网址:http://www.cmes.org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批准的机械工业科技奖。获得该奖的一、二等奖项目,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因此请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会员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和初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