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章程修正程序

2017-05-28 14:15:20 浏览:181

第六十二条 本会章程的修正动议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代表大会审议,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方能生效。

修正后的章程需在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正式生效。